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

好文共享: 我40歲,還沒結婚 王文華



在2007.12.17 過去的這一天

就來跟大家分享一篇去年底王文華的文章吧~~~

雖然不知道     他今年到底結婚了沒??


但我想他一定也樂在生活~~~~



雖然身邊的人都相繼脫離單身    

但偶還是隨緣的啦 !!  ^ __^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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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40歲,還沒結婚。



我媽催得快放棄,我一點都不急。 

我談過幾次戀愛、約過一些女生、主持過很多婚禮、甚至祝福過我的情敵。

人來人往,從沒想結婚。我老覺得:既然有蛋白質女孩,幹嘛要蛋白質太太?




每次鬧完洞房,雖然不能在洞房住下,但也覺得甜蜜。

送伴娘回家的路上,當然會和她交換手機。



愛情很重要,所以繼續快樂地約會就好。

既然能當鬧別人的主持人,何必當被鬧的主角?


但2006年年底,我想結婚了。


唉,這都要怪我那大學同學!




這同學在10月第二次結婚,兩次我都是伴郎。

他和前妻在兩年前離婚,這兩年過得很不好。

工作不順,身體也出了狀況。肝臟檢查出一個良性瘤,虛驚一場。



婚禮前一晚     他跟我說:"我們遲早要走,我不希望走的時候,孤單一個人。"


這理由聽起來很牽強,於是我問他:"你愛你的新老婆嗎?"


"當然愛,但老實說,不像我對第一任老婆那樣愛!"    



他的坦白嚇了我一跳,他繼續說,"你看看,我那麼愛我前妻,最後還是分開。



在婚姻中,愛很『重要』,但不『必要』



婚姻是一種夥伴關係,我們一起經營生活。



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生活的『活』,過日子的『過』,很少夫妻,是把『愛』放在嘴邊的。"


我仔細想想,還真沒錯。



我的夫妻朋友們,出門時牽手都很少,更別說示愛了。 



"我勸你做兩件事:"同學說,"第一,健康檢查。第二,結婚。"


2006年10月,我做了第一項。

我躺在病床上,看著冰冷的電腦斷層儀器向我伸出魔爪。

我伸出手,想摸,卻摸不到一雙溫熱的手掌。




那一刻,我約會的女孩,都在忙各自的事。

她們不會來,我也沒有找她們。

儀器啟動時,我猛然發現:我有去party的女伴,卻沒有去醫院的伴侶。

我有很多同享樂的女友,卻沒有一個共患難的對象。


而人到了某一個年紀,患難,慢慢變得比享樂多。伴侶,慢慢變得比女伴重要。 



健康檢查完後,我坐在醫院的長廊,看到一位老太太,推著輪椅上的老伴。



他們從長廊,走到草地上曬太陽。

再從草地,慢慢走回病房。半個小時,一句話都沒說。

老太太沒有低下頭說"我愛你",但兩人的表情卻這樣滿足、如此篤定。




我猜進病房後,老太太也不會說"我愛你"。

但我確定,她會在病床邊守到天明。

明早起來,她不會叫老公"Honey"。但我確定,她仍會幫她吊點滴。 



太陽不用證明它明天會升起,

我如果像太陽愛地球一樣愛你,不需要在嘴巴上裝滿星星。 





夫妻生活,只需要出現、及陪伴。

情人約會,需要不停地講笑話、或轉餐盤。



在醫院角落,

我回想這一兩年來的許多約會,其實都是同一場表演。

觀眾也許不同,但節目都一樣。




散場都在半夜一點,不太敢在白天見面。



我幻想:有沒有一場約會,是一輩子的?有沒有一場約會,可以在醫院的房間? 

當然有,那種約會,叫婚姻。 



走出醫院,我想結婚了。

可惜結婚不像健康檢查,只要掛號繳錢,萬事OK。

結婚需要對象,找女友很容易,找對象很難。


還好我有整個2007年。我把這想法告訴同學,

他在短信中寫著:"惡有惡報,這下有很多人要來鬧你洞房"。

我回他:"放馬過來,你們的招術我都知道。"




但這並不是我真正想說的話。

我真正想說的是:謝謝你,謝謝你讓我想結婚,藉由婚姻,變成一個更好的男人。


-完-

1 則留言:

annacat1979 提到...

很好的一篇文章

愛很重要
感覺也不能輕忽
可是不適合不能溝通
想法價值觀天壤地別
一段感情就只能是過往雲煙
早晚成為美好(或痛苦)的回憶
沒法子一輩子相依相隨

兩個人永遠在一起
真的難